辽科发〔2020〕31号 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院所服务运行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创新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院所服务运行考核评估工作。 

  经2020年6月18日省科技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度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院所服务运行后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按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辽财教〔2017〕602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共性技术开发和公益服务,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2020年度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院所服务运行后补助资金分配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