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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三五”规划突出创新驱动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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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创新发展。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抓手,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切实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创新驱动的“知识城市”和创业至上的“宜商城市”。
  一、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国企改革、人才支撑、对外开放、行政改革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创新动力迸发、市场主体活跃、投资贸易便利的发展环境;加快建立一批开放型、高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成一批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代表的开放合作新引擎,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积极构建产业金融支撑体系和国资管理新体制,建成东北地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创新制造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
  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清理、调整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评奖事项,健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强化创业扶持,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换等方面的财税政策,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构建创新平台,利用老厂区、老厂房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创业空间,建立一批公共技术研发、转化、试验、辅导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新支撑体系。拓宽融资渠道,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信贷支持,促进创业投资。强化创新服务,加快建设“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立“创业大街”、“创业园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链整合。
  三、构建全面创新体系
  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实体、科技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区域创新网络。支持和引导驻沈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究,转化技术成果,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建立普惠性的创新政策体系,健全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资源配置模式,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果、效益、效率,成为具有吸引力和活力的创新创业沃土。加快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吸引科技创新资源的聚集和整合,把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成为带动沈阳经济区、辐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示范基地。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依托,整合东北乃至全国的创新资源,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全链条、贯通式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东北科技创新中心。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创新链整合,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增加研发投入,支持机器人、IC装备、数控机床、航空装备等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依托沈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广沈阳远大科技园创新模式,建设一批企业主导的市场化、专业化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利益驱动的成果转化机制,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强化顶尖人才团队的培育和引进,引进和培养大批科技领军人物、科技骨干和技能型人才,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五、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监管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不合理准入障碍,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创新领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和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新型创新平台发展,打造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创客沈阳”建设,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来源: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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