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科技工作 >> 成果转化

沈阳工业大学“黄金股”激励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1日  来源:成果转化与奖励处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为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存在转化难、转化率水平低、发明人及研发团队成果转化积极性普遍不高等问题,沈阳工业大学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出“黄金股”激励机制。学校无形资产占本校人员领办企业股份固定为5%的“黄金股”,并提高发明者分红和转让收益比例,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属等系列问题,开创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新局面。三年来,创立了沈阳工大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股权利益合理分配,有效促进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服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已超过100亿元。 

  “黄金股”激励机制的开展既确保高校合理收益不流失,也调动科研人员及团队的研发积极性,推进科研能力大幅度提升,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适时组织各高校院所进行经验交流,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院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促进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的方法和激励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创新产学研用渠道,吸引企业就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为我省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下载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ICP备2021008039号-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21010502000370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