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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辽宁省科技伦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来源: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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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科技伦理委员会的通知》,加快推进我省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 

  委员会由卢柯副省长任主任委员、省科技厅王力威厅长任副主任委员,部门委员包括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和省社科联等9个部门15名专家委员包括3名院士和12名高校院所企业的科研人员,涉及医学、生命科学、农业、生态环境、人工智能和管理学等领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主要承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着眼于建设良好创新生态和塑造科技向善文化,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全省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等”具体工作职责。 

  下一步,委员会将组建医学和生命科学、农业和生态环境、人工智能3个分委员会,分别由委员会3名院士委员牵头,细化推动落实我省科技伦理咨询、审查评议和治理各项工作,为我省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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