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科技工作 >> 科技规划

省科技厅部署2023年落实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来源:规划与平台处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7月6日,辽宁省科技厅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落实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传达科技部有关工作要求,推进2023年我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工作。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成鑫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2年我省国家高新区、各地市、有关高校院所和重点科技企业工作完成情况。在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超额完成2022年科技部下达的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指标任务,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拓宽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手段,也作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科技型企业等的创新主体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确保完成今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三要加快工作进度,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第一时间组织动员,挖掘岗位资源,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岗位“应设尽设”,积极拓宽科研助理岗位渠道,形成开发落实科研助理岗位的工作合力。四要强化督导考核,我省将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项目验收、平台评估以及确定各初审单位推荐数量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对各市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同时,省科技厅还将建立调度和通报机制,全程监控各地区、各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数据报送情况,确保按时序要求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处以及14个地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8个国家高新区、11个省级高新区负责同志,省内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附件下载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ICP备2021008039号-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21010502000370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