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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1〕15号 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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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精神,2021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2228日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1年5月2228日 

  (二)主题。 

  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从一穷二白起步,以筚路蓝缕开拓。中国科技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之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毛泽东同志对科技发展作了精辟论述,徐特立在延安自然科学院建立时提出“科学是国力的灵魂”。建国初期,国家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造出“两弹一星”的奇迹,取得了青蒿素、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重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实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跟踪研究世界先进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养大批优秀人才。21世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我国科技实力“后发赶超”,实现了整体性、格局性的重大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坚持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建党100周年举办技活动周,回顾党领导下的科技发展历程,对坚定科技自立自强信心和决心,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伟大成就,充分了解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学史明理增信、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沿着党的指引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让大中小学生树立尊崇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激发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这个特殊节点上举办科技活动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联系实际突出主题各地紧紧围绕“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密切联系实际,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启动式、科技创新和科普展、专题讲座、宣传科学家精神一系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充分展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科技创新取得的突出成就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组织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举办的科学之夜、科研机构和大学开放、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全国中小学生创·造活动”等重大活动,并做好推荐工作。 

  (三注重联动,加强宣传。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地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五)精心策划,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请于5月12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2021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2021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于6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科技活动周总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我们将向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择优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邹复勇、李昂 

  电话:02423983418    传真:02423983428 

  电子邮箱:kj23983418@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彭珊珊 

  电话:02423128342    传真:02423128342 

  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高庆坤 

  电话:02423221499    传真:02423268307 

  中科院沈阳分院科学传播处:刘妍 

  电话:02423983359     传真:02423983359 

附件:

1.2021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1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21年5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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