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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3〕47号 关于确定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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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21〕11号)有关要求,经初审、复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将沈阳理工大学科技园、沈阳师范大学科技园2家科技园确定为培育对象。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和教育局要加强大学科技园的培育建设,为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加强指导和服务,引导高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进一步推动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各大学科技园要对照省级大学科技园标准,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大学科技园专业服务能力。

  附件: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培育对象名单.docx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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