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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3〕34号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雏鹰 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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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沈抚示范区、各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辽科创办发〔2021〕2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备案工作,现将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等备案的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加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引领带动效应,支撑我省做好“三篇大文章”,打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

 

  附件 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备案名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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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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