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通告 >> 工作通知通告

关于拟认定命名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2023—2027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来源: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委托各市科技局对2004—2019年已认定的以及2020年拟认定的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进行了调研考核,在经专家评审把关后,形成了拟重新认定为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建议名单,共计29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辽宁省科技厅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342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附件:

省级科普基地认定名单(2023-2027).xls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ICP备2021008039号-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21010502000370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