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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来源:科技资源统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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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市政府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编制实施方案、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联系人:李  昊

  监督电话:024-2398343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联系人:王一菲

  监督电话:024-2398340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2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范  苑

  监督电话:024-2398373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刘  帅

  监督电话:024-2398301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

  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项目清单.pdf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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