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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科技特派员和企业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来源:科技企业培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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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沈阳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人才和服务等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在前期省科技创新需求集中征集的基础上,现开展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和企业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中有意愿服务我省科技企业,并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问题的科研及科技服务人员。

  2.在辽宁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平台、人才、金融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征集方式

  1.有意愿成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辽宁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信息系统”注册特派员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后线上提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根据特派员所选择的派出单位,分别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其在职人员,由各市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科技服务机构中的在职人员,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其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人员(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2.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辽宁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信息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填写企业需求并线上提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由企业所属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提报需求进行推荐(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3.需求征集功能面向社会常年开放,企业、科研和科技服务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随时填报。省科技厅将根据企业提报需求入库情况,分批次匹配企业科技特派员。

  4.“辽宁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信息系统”不受理涉密创新需求,不得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敏感信息须做脱密处理后方可填报。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申报通知发送至各有单位,广泛发动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填报,主动对接,帮助各有关单位凝练创新需求,激发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的热情,为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1.以下单位原则上须凝练并提报企业需求:

  (1)2024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及独角兽企业,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有创新需求的专精特新企业。

  (2)2024年度获得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支持及资金支持的企业。

  2.第一批集中征集入库受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提交推荐意见。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曾军阳    

  联系电话:024-23983007

  技术支持:刘毅

  联系电话:18641152957

  附件1:企业科技特派员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派出单位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企业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4: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系统操作手册.docx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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