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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来源: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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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沈抚示范区,各高新区,省属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持续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现就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及省委科技委员会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部署,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试点示范,强化协同联动,推动试点单位发扬首创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力争突破一批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成果。

  二、试点任务

  本次试点主要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突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科技评价方式,完善科技活动管理机制等内容,凝练形成5方面21项试点任务(试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试点单位也可结合实际提出“个性化”试点任务。

  (一)科技成果转化类政策:主要包括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先投后股”“拨投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开放共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等制度机制。

  (二)单位管理改革类政策: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收

  入分配改革制度,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政事分开”、“自主用人”制度,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科技人才引进“校聘企用”等政策模式。

  (三)科技评价类政策:主要包括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技术成熟度评价,科研诚信等制度机制。

  (四)科研经费、国际合作类政策:主要包括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体系,健全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制度机制。

  (五)体系建设类政策:主要包括省市联动推动区域创新协同、科技产业融合、新质生产力育成,构建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体系等制度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提出申请,细化分解试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明确基本情况、试点工作基础、先行先试内容、组织实施方式、预期目标效果等事项,并于4月底前提交省科技厅。

  (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报送的方案,围绕创新性、示范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开展论证,5月底前确定并公布试点单位及试点任务名单。

  (三)各单位按照论证审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政策试点,定期反馈进展情况。省科技厅将结合试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加强过程指导。对于试点成熟的政策,按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四)各市、沈抚示范区可组织市属单位开展试点;各高新区,省属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则上至少选取一项试点任务;支持省属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试点;鼓励中央驻辽单位参照开展试点。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快推进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政策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指导、保障和监督。

  联系方式:胡 波 024-23983416

  关铁航 18641007776

       

  附件:

  附件1.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试点任务清单.pdf

  附件2.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提纲.pdf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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