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科技管理方面的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的重要科技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科技管理透明度,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拓宽社会对科技厅的监督渠道,建立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的“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
在年初召开的年度总结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科技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始终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制定的系列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新精神,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及时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对科技管理及项目资金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的管理,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通过设立政务公开邮箱、厅长信箱、信息咨询电话等形式,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依托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文献信息检索、科技档案查阅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依托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开辟了政务公开频道,设立了行政权力公开、组织机构、科技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科技计划、科技统计、科技奖励、组织人事、财务公开等9个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0余条。
开展了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发放《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资料,在省科技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省科技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科技活动周、科技列车丹东行有关内容,并提供咨询服务。
全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按月报送至省信息公开办和政府公报室,并及时在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及“通知通告”栏目上予以发布。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承接科技部下放的“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评审”、“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对科技类协会前置审查”、“省科技成果鉴定”7项行政职权,下放了“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项行政职权。梳理出权责事项20项,并绘制了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明晰了责任人及办理时限等内容。目前,上述权责事项均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到之处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要求,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2015)》、《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及48家省属科研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等均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其中,“三公”经费预决算项目、经费额均详细向社会公布,并在预决算明细表的基础上,作出了详细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均以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平台为依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对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以及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依规依法予以公开。省科技厅厅政府采购10项均按照省政府采购规定予以公开。
3.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公开方面:严格依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主要依托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对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拟立项项目清单予以公开,其中拟立项项目公开到名称、承担单位、计划类别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即公开。共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数28条,主要包括相关办法4条、征集指南5条、过程管理4条、项目结题3条、推荐国家项目3条、项目申报3条、立项公示6条;还对成果奖励方面也进行了公开公示,做到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四、重大政策征求意见、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加大重大政策的征求意见及解读,涉及重大科技创新政策出台前,通过网站、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等多渠道征求意见或建议,并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培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关于《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意见》、《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等重大的政策及意见均按规定要求办理,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发布的同时,举办了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专项2场新闻发布会,还通过《辽宁日报》《科技日报》及辽宁广播电视台、央视等媒体进行了解读和宣传。
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回应,特别是突出做好《民心网》民意诉求情况的回应,答复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微博回应社会关切2件,通过《民心网》办理举报投诉案件2件、解答政策咨询1件、接收意见建议23件,均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和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及时梳理本系统内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业务内容进行处室归口划拨,带领归口处室加强研究分析,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信函1件、政务信息公开信箱来信2件、厅长信箱来信2件,分别涉及技术论证、计划申报、项目评审以及企业改制档案查询等方面,均予以妥善回复和解决。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在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及信息公开的科学化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16年,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要政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运用好传统媒介的同时,探索运用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最大程度地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