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关于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市及沈抚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厅内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科技厅反馈。
联系人:郑磊 联系电话:024—2398343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