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第018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许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探索、建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和制度措施
2016年,省科技厅在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发展新的动能方面做了许多相应工作。一是逐步完善成果转化政策保障体系,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16条支持政策,选择省农科院等16家院所、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实试点,推动制定了《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健全成果转化推进机制,形成了覆盖省市县(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员体系,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三是将利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包括农业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其提高研发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尽管做了大量工作,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成果转化效率低仍然是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包括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各级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不断探索完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包括民营企业)通过立项,给予科研经费的扶持。
二、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并予以积极支持
近年来,中央和省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通过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改善乡镇站工作条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特别是推进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使基层农技人员逐步回归主业,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技人员“干成事”,有效解决了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每年投入7000多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牧渔业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及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推进科研院校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动科研院校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48号)要求,我省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论证工作,经报省政府同意,2015年,我省选择玉米、水稻2个产业进行试点,综合考虑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对玉米、水稻2个产业的科技优势,玉米产业由省农业科学院牵头、水稻产业由沈阳农业大学牵头做好试点工作。一是搭建了试点产业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基本架构,省农业科学院和沈阳农业大学结合试点产业发展实际,围绕探索建立“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二是推进了科研试验及区域示范基地建设,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个试点产业均完成了科研试验及区域示范基地建设任务。三是实现了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及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四是组建了省、县、乡三级稳定的科技骨干服务团队。五是加强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六是明确了依托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的研究内容。通过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积极支持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省科技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共同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按照“政府主导、立足产业、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支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高广大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在沈阳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农业院所,开设旱田、水田、花卉、果树等19个涉农专业,每年专业技术培训学员800-1000人。
2014-2016年在我省各市重点县(区),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6万人,有1.5万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为推进农民技术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将进一步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及奖励机制,鼓励培训承办单位积极有效的搞好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