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建立推进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第002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辽科提字201893               签发人:王大南

 

 

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002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推进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认为该建议既符合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要求,又与当前辽宁大力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一致。《提案》客观的分析了我省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机制方面,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不断推动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比较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此,我们感谢贵委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收到提案后,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研究,并积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围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着力破解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拓展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努力构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与载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供给力度,激发全省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省从2015年开始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方案》。省政府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授予高校、院所研发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省属高校、院所在本省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或作价投资所取得的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其中对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选择沈阳工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省农科院等16家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试点,推动制定了《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对省属高校和院所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对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绩效3年累计1000万元可直接评聘正高,为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主的科研人员参评中高级职称开辟了新通道。以上政策的实施,推进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管理、评价和激励体制机制,为科研人员“松了绑”,激发了创新活力。

二、着力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2013年,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和《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共性、专业、综合服务三类技术创新平台。截至2017年,全省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198个。其中,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13个,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167个,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18个。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需要,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直属沈阳自动化所、金属所、大化所等科研院所组建的金属材料产业化、精细化工、先进材料、增材制造等13个共性平台,2017年攻克关键共性技术73项,实施产学研合作246项,产学研合作金额1.7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辐射企业242家。依托沈鼓集团、沈阳铸造所有限公司、新松机器人、北方重工、大连华锐重工等省内产业领域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领军型企业组建了167个专业平台,2017年实施产学研合作509项,产学研合作金额5.7亿元,开发创新产品1147项。依托沈阳比特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大连创业园等单位组建了18个综合服务平台,可提供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服务,2017年,18家综合服务平台累计服务企业8900余家,举办各类培训、会议活动1942场,累计培训人员4万人。

三、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绩效评价体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二是完善创新创业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工程作用,支持国家级、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省内转化科技成果获创新创业。对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按照《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规定,给予经费支持。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端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试点。积极探索支持吸引省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的柔性引进政策。四是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托国家、省继续教育基地、有关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评估相关课程研修和培训,加快培养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

四、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一是制定出台《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主体的自律机制以及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在中德产业园内探索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商业与技术秘密权等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的管理和服务。三是重新修订《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专利权人维持到第七年的发明专利年费给予每件1000元的资金补助款项,以引导企业维持有效专利。四是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统筹各方优势资源,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知识产权运营综合服务体系,深入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五、鼓励在辽宁自贸试验区机制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依据《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协同创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辽宁自贸试验区欢迎和鼓励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的各领域、行业以及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各种形式的机制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目前,辽宁自贸试验区积极创造条件,着力为“双创”新生态提供服务保障,规划建设“双创”产业园,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锦联(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已入驻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356家,中科院基因研究所、东北大数据中心及10家院士研究项目、10余家上市公司入驻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东北大学云计算科技园重点推进的创业梦工厂项目,大连片区面向东北亚各国青年的国际创新创业园,营口片区双创开发公司正在建设21万平方米的中央商务区,以及正在全力打造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都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广阔的平台和空间。辽宁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发挥制度创新试验田载体作用,为探索我省构建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懈努力。

六、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平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加强区域技术交易平台建设。20175月,东北科技大市场正式启动运营。平台由沈阳市浑南区国资出资成立管理公司,通过招标引进市场化运营公司负责大市场的日常运营、服务、推广等工作,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转化、合作”六位一体,能够为企业提供10大类130项全链条科技服务功能。目前,已引进服务机构43家,整合供应商133家,收集成果7000余项,服务企业3700余次,促成服务合同交易额10.3亿元,政务服务站办结业务1300余次,注册企业350余家。二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促进校企科技供需双侧实现无缝对接。完善省级校企联盟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稳步开展联盟及高校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学校与企业间科技成果转化、众筹技术攻关信息平台,准确及时发布全省高中等学校的人才及科技供给信息。复制推广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模式,推动校企联盟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共同体。三是搭建企业同省内高校及中科院在辽院所产学研平台,大力推动科技需求侧与技术成果供给侧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推动八大产业快速发展。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86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辽宁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86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