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发〔2021〕46号 关于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职权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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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1〕19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至市级科技行政部门,为确保许可审批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不断提升外国人来辽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外国人(包括A、B、C三类)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省科技厅负责全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指导、培训、协调、监督、检查。
二、各市科技局严格执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涉外纪律,严控涉外风险,加强与教育、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对于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
三、各市科技局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信用记录,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省科技厅每月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抽查,按一定比例抽取已经办结的工作许可审批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市作出整改。
四、各市科技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模式,真正做到管得好、服务优。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