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发〔2021〕41号 关于认定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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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2号)有关要求,经初审、复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创业园·甘井子区科技创新中心”9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 

  请你们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科技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主动做好服务指导,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及时总结孵化经验并复制推广。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培育新动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附件:2021年度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