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2016年,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和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发〔2016〕23号等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即公开”、“公开为常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科技管理透明度,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拓宽社会对科技厅的监督渠道,建立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的“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一是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今年,由于办公室人事变动,我厅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成人员并完成工作交接,确保了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工作不因人事变动受影响。二是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厅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依托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开辟了政务公开频道,设立了行政权力公开、组织机构、科技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科技计划、科技统计、科技奖励、组织人事、财务公开等9个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0余条。二是全面做好政务公开专项活动。开展了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发放《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资料,在省科技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省科技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科技活动周、科技列车丹东行有关内容,并提供咨询服务。全年出台了1个规范性文件,按月报送至省信息公开办和政府公报室,并及时在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及“通知通告”栏目上予以发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对重大决策、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等信息都进行了公开,特别是重点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等情况的公开,切实提高了群众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我厅行政审批事项有1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按照要求进入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并严格按照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的程序办件,截至目前,累计受理17件,办结16件,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要求,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2016)》、《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决算》、《2015年省科技厅省级财政支出重点评价结果公示》等重要财务信息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均以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平台为依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对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以及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依规依法予以公开。省科技厅政府采购10项均按照省政府采购规定予以公开。三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公开方面:严格依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主要依托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对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拟立项项目清单予以公开,其中拟立项项目公开到名称、承担单位、计划类别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即公开。共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数24条,主要包括项目申报11条、立项公示7条、验收检查6条;成果奖励信息25条,做到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五、重大政策征求意见、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同步考虑,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特别是充分发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等多种展示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成效。其中,东北猫播报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反响良好;关于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6号)、加快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6〕34号)等重要政策均及时进行解读和发布;增加了厅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解读政策的频率,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解疑释惑。2016年4月18日,厅主要领导在沈大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对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政策和事项进行解读。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事项,并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特别是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均能及时回应、妥善答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六、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和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及时梳理本系统内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业务内容进行处室归口划拨,带领归口处室加强研究分析,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厅长信箱来信14件,分别涉及技术论证、计划申报、项目评审、大学生科普公益活动等方面,均予以妥善回复和解决;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信函3件,主要涉及个人申报职称材料、劳保等方面的有关资料查询,按时办结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政务信息公开信箱来信3件、民心网诉求8件,答复率、满意率和办结率均能达到100%。

  七、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省科技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我厅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七项重点公开内容: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大政策征求意见、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等。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厅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四是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切实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五是加强有关文件的落实,一方面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一方面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在我厅社会发展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并派驻精干人员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确保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事项的高效开展。二是做好省科技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进行网站信息的维护和建设,特别是突出维护好信息公开有关信息和栏目。三是做好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注册开通了政务微博(账户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微信(公共平台帐号:科技辽宁)、腾讯(账号名:科技辽宁(注册审批中),并正常运行,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四是做好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依托我厅直属单位—省科技情报所文献检索中心,做好公众对科技信息、科技文献的查阅和检索。

  2017年将重点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一是继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要政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运用好传统媒介的同时,探索运用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最大程度地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