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科技厅_bgs
  • 来源:省科技厅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五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省科技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科技发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制定的《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党组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我厅成立了以厅长任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并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及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厅先后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处室、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建立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考核制度。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我厅重点对政策法规、组织机构、科技规划、科技计划、创新载体、行政审批、科技奖励等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2012年,我厅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是目前我厅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厅明确每月2次政务信息更新,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2.新闻媒体。通过《科技日报》《辽宁新闻》《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媒界及时报道我厅相关信息。

  3.公开栏。在厅办公大楼设有政务公开栏2个。

  4.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

  (三)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信息15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目前,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取得联系,获得指导和帮助。一是要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科技信息服务。四是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