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研究院安全基础研究实验室始建于60年代,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瓦斯、火灾防治、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及边坡稳定性研究为主的实验室,作为国内最权威的煤矿安全科研机构的技术核心和技术支撑,在国内外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沈阳研究院依托实验室的支撑共取得科研成果60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奖21项,省部级奖178项,国家专利44项,多次参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手册》等技术法规和专著专集的制修订和编写工作,制修订全国及行业标准300余项。。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精神,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于2006年底全面启动了在转制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2007年2月,科技部批准了“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建设申请,并于2013年7月完成验收。
实验室机构设置: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实验室主任、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和课题组组长三级管理模式。
队伍建设:
实验室固定人员定编127人,其中研究人员39人,技术人员83人,管理人员10人(管理人员兼职研究人员的5人);在定编人员中按职称分类,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占27.6%;中级职称的37人,占29.1%;初级职称的55人,占43.3%。按学历分类,博士或博士生导师15人,占11.8 %;硕士53人,占41.7%;学士及以下59人,占46.5%。绝大多数为中青年技术骨干,能够确保各专业的科研、试验及试验装备维护等工作。
实验室建设目标:
以“开放、流动、联合、竞争”为宗旨,以灾害发生机理理论研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预测预报及防治技术和设备实验研究一体化综合研究为导向,尊重人才及其创造性,提倡开拓、创新、求实与奉献的精神,支持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容纳不同的学术观点,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逐步形成两个体系,实现四个功能。
两个体系:完整的煤矿安全基础研究体系,新产品开发及检测检验体系。
四个功能:①对全社会开放,共享实验资源,为国家科技攻关、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它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实验手段;②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辐射功能;③为国内及国际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技术提供交流的平台功能;④在瓦斯防治、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研究方面,培养出一批技术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和技术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