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辽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沈阳市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监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出台《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工作方案》,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努力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体系,推进科技监督与项目管理深度融合,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
完善科技监督链条,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事前监督阶段。在项目指南编制环节,严把入口关,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参与编制项目指南,重点关注指南凝练的科学性、指标设定的先进性、组织实施的可行性,从科技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真正做到同题共答;在评审规则设定环节,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规则意识,对于各类项目评审方案制定的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规则清晰严谨、评审标准具体可量化、评审结论客观公正;在评审专家抽取环节,要求项目管理部门科学设定专家抽取条件,严格按照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设定的领域名称和条件选项确定抽取方案,保证专家抽取条件表述标准化、规范化,设定条件与专家库资源条件精准匹配;在落实科研承诺环节,针对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考虑立项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隐患的重要节点,重新设计5种科研承诺书模板,对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方面需遵循的标准加以明确,要求申报主体、合同履约方、项目答辩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书面承诺,将其作为立项的重要前提条件,并完整列入项目管理档案。对于违背承诺书内容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列入失信名单管理。目前,已完成对每年1000多个立项项目的科研承诺全覆盖;在监督项目评审环节,评审开始前,向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发布工作提示,明确评审环节注意事项,严禁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及个人参加评审活动,责成专人现场监督评审过程,及时纠正、处理不符合要求的评审行为;在参与立项推荐环节,及时掌握项目管理部门推荐动态,严格按照评审方案要求对拟立项推荐项目的合理性进行把关,对不合规的项目行使一票否决权。
事中监督阶段。在项目公示环节,随时受理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的项目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取消立项资格,并将项目单位及负责人纳入严重科研失信名单;在监督检查环节,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于处在执行期的项目,针对不同领域类别,按一定比例抽取项目,成立由监督部门牵头,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对照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实地项目检查,及时发现经费使用、执行进度等方面的32个(类)问题,提出改进建议21条,督促项目单位及立项处室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以有效的监督检查为真正想做事的创新主体开展负责任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事后监督阶段。在结题验收环节,严把出口关,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做好验收材料总体把关,对承担结题验收工作任务的第三方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出现因审核标准不统一而影响结题验收公正性的情况。对于经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在绩效评估环节,为保证科技计划专项实施效果,2021年以来,每年遴选一家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11个(类),提出建议11条,并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科技计划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与服务下,沈阳市通过“325”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截至目前,已累计解决技术问题215个,开发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及专利、标准等290项。
提升监督工作效率,引导科技向善
做好线上智能化监督。在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方面,依托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围绕项目查重、诚信筛查、数据比对、监督提醒等四个板块完成功能开发。通过市信用中心,导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吊销名单等16项信息,将科技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作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前置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申报主体实行自动拦截;在发挥信用评价平台作用方面,注意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查查等及时查询、掌握创新主体诚信状况,并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策中的重要参考。
加强线下人工监督。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重视监督检查结果运用。通过项目监督检查,对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状况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做到精准画像。截至目前,5195家科技企业为守信开展创新活动的B类状态,一般失信的C类和处于惩戒期的D类科技企业实现动态清零,鼓励诚信、惩处失信的氛围基本形成。
通过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监督工作体系,创新主体的诚信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举报投诉案件数量同比降低近40%;创新主体的科研活力得到充分释放,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2.5万家、多项科技创新核心指标位居省内首位、东北前列。持续开展全生命周期科技监督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科技强国”和“科技强省”建设贡献了沈阳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