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5年,原名辽宁省环境保护监测科学研究所,2001年更名为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辽宁省唯一一家省级综合性环境科研机构。
该院主要职能为承担国家及省环境标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遥感技术等方面科研工作。
近年,该院围绕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规划、政策研究及目标绩效技术评估,完成生态省建设规划、《辽宁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总计36项,直接参与全省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的编制与实施,《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立法;跟踪、调查、研究解决全省重大区域环境问题,构建全省生态安全体系,建立全省水、气、土壤、生态与污染源等环境动态数据库,研究建立污染因子迁移、环境质量演变模型,为辽宁省省情数据库及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对策提供支撑;以无人机、卫星遥感配合地面应急处置,建立立体式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准确快速进行环境应急,在东北地区首批入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应用无人机、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等技术成功测算、准确定位朝阳硫酸泄漏、抚顺市特大洪涝灾害等环境污染,为政府抢险救灾提供全面数据;发挥国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的平台作用,制定国家各类标准,为国家环境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组建以“辽河研究院”为标志的流域水治理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