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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0〕24号 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来源: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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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沈抚新区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充分认识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重大意义 

  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8月23日至29日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今年是全国科技活动周举办20周年,科技活动周作为全国群众性重大科技活动,自举办以来,在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实现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的决胜之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新形势下,办好2020年科技活动周,对于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科协组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0年科技活动周活动,为依靠科技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二、紧扣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 

  今年科技活动周,要紧紧围绕“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这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举办一系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动员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坚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全面振兴的信心和决心,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一是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技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充分展示我国、我省科学普及在引导公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药物、疫苗、溯源、传播途径、动物模型等科研攻关新进展;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疫情防控新技术新装备;科普工作在普及抗疫知识方法、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科技战疫先进典型,讲好一线抗疫故事。 

  二是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充分展示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计划成果,特别是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彰显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推进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三是以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主线,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以及科技创新对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成效。深入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强化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意识,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针对公众多样化科技需求,举办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科技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展示科技活动周20年发展历程,特别是优秀科普作品、产品、展品及重大事项。 

  四是推进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 

  五是积极参加全国重大示范活动,扩大影响力。积极组织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举办的科学之夜、科研机构和大学开放、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全国优秀科普展品巡展、“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科学之路·科普课堂”等系列活动。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活动筹划和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执行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充分利用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为集成资源和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各市、省直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于7月24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活动结束后,要于9月15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我们将向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择优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邹复勇、李昂 

  电话:02423983418    传真:02423983428 

  电子邮箱:kj23983418@163.com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赵东阳 

  电话:02423128315    传真:02423128340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关鑫、尚勇 

  电话:02423388493    传真:02423388920 

  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高庆坤 

  电话:02423221499    传真:02423268307 

 

  附件:1.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3.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7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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