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省科技厅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梳理形成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清单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关铁航 联系电话:024-239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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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