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核验,现将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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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