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25年8月5日对辽宁实验室中期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公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办法》(辽财综规﹝2020﹞9号)规定,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人: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联系电话:024-23983402
2.采购内容、要求:开展辽宁实验室中期评估工作,梳理建设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创新经验,引导实验室聚焦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建设运行质效。要求熟悉国家和辽宁科技创新政策,了解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规律,掌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等的评估流程和方法,具备相关评估工作经验;具有组织专家评审的必备条件,配有精干专业的业务人员,满足评审工作的相关需求。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结果:
供应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采购金额: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