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机构职能作用有效优化。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精心做好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开展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各项重点指标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申报要件等内容,进行流程再造,编制印发《省科技厅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工作便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免申即享”后补助政策,向省内7000余家企业宣讲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二)科技法规政策体系有效健全。配合省人大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制定出台《辽宁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加强基础研究、科技计划资金绩效评价、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科技伦理治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等出台政策措施5件,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认真开展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等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2023年完成合法性审核并向省司法厅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推进。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依法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修订完善《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辽科党发〔2023〕13号),“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出台科技创新政策前,坚持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及一线科技工作者等各类创新主体意见,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针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文件实施效果,深入高校院所开展调研指导,推动改革政策落实落地。
(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出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验动物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试行)》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辽科发〔2023〕16号),制定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在27家实验动物生产、使用企业名录中按不超过11%比例随机抽取3家企业,按计划开展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和防疫情况的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参加科技部2023年科技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法、法律顾问素质能力提升等培训,切实提升科技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五)安全工作制度机制有效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科技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厅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科技安全工作。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专家授课,提升科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厅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省科技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六)涉法涉诉案件纠纷有效化解。认真学习省司法厅转发省法院向省政府送达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结合实际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件,并履行相关费用给付责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若干措施》(辽法办发〔2022〕12号),完善法律顾问服务,2023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作协议等审核40余件,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办理信访案件回复、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办理12345热线、厅长信箱等来信来访,推进政务公开。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强化。出台《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第17个“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厅长围绕坚持创新生态、搭建创新平台、引育创新人才,接受央视总台辽宁总站《厅长“辽”决策》采访。加强新闻发布,围绕辽宁实验室“一周岁”、科技活动周等重要科技实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落实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任务,制定专项考核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全省科技系统按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支撑。按照省人大有关要求,完成科技领域现行有效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录入“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公开发布科技政策文件74件,推进统一公开查询。全力推进“一网通办”,重新梳理18项政务服务事项,更新指南信息,实验动物许可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零跑动”。完善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制作并发布信息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小视频,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为科研人员及时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快捷完成操作提供便利。
(九)党的领导职责作用有效发挥。省科技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有关要求,购买并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完成年度述法报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邀请专家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辅导报告。与科技部火炬中心联合举办《科学技术进步法》宣贯培训会,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有关负责人及高新技术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23年,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跟进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法治人员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省科技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部署安排,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尊法学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突出学习《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关系民生和科技领域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推进科技创新。突出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学习相衔接。突出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把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作为依法履职的必备能力。
(二)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紧跟国家在科技领域立法修法节奏,按照《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有关安排,开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地方法规立法前期调查研究。推进实施《辽宁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2024年重点改革攻坚任务。结合科技部门机构改革,依据新职能梳理现行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成果评价等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和使用自主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资源配置支配权,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实验动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做好12345热线等投诉办理,确保办结率和满意率。
(四)坚持加强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梳理编印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汇编,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及各类活动等载体,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科技创新政策普法宣传。深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持续开展科技法规政策系列宣讲培训,加大对各类创新主体的普法力度,及时准确解读科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升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对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